一名男子违反了153年前维多利亚州的法律,被罚款197英镑

根据维多利亚时代的一项法律,一名男子被拖到法庭上,并被处以罚款。

当斯图尔特·埃文斯被要求在法庭上为153年前的罪行辩护时,他承认:“我没有选择的余地,我也可以认罪。”这名33岁的男子在节礼日接到一名公众举报后,在柴郡伦考恩的Half Way House酒吧外被警方拦下,原因是他喝醉了骑马。

埃文斯在黄昏时骑着马车,没有带灯,也没有带反光装置,有人看到他说话含糊不清,而且在下午喝酒后,他的脚显然不稳。他是根据1872年颁布的《许可证法案》第12条被起诉的,该法案的最高罚款为40先令或监禁一个月。

虽然维多利亚女王统治时期引入的古老法律已经更新,现在罚款为200英镑,但英国人仍然可以因此被起诉。根据这项立法,任何在看管马匹、牛、蒸汽火车或骑自行车时被发现醉酒的人都可能违反规定。

斯图尔特·埃文斯(Stuart Evans)被带到法庭上,并因这项有153年历史的法律被处以罚款图片来源:卡文迪什出版社(曼彻斯特)有限公司

沃灵顿地方法院听说,当警察出现在中途之家时,埃文斯显然已经喝醉了。中途之家以前是一家教练客栈,现在是路过的马匹和马车骑手的休息站。在法庭上为自己辩护时,埃文斯说:“他说的话足够准确,我也可以认罪,因为我没有太多选择。我没有代理律师什么的。

“我想把这件事处理好,整理好。我在苦力之间,零零碎碎。我想拿到带照片的身份证件来申请福利。”法庭听说,在一名值班律师看过控状表后,埃文斯被告知他不需要代理。

检察官露易丝·登普斯特说:“去年12月26日,一名市民向警方报案说,在伦考恩的霍尔顿路,有两名男子骑着马和马车在路上走来走去,没有灯光或反光条,也不关心或注意其他道路使用者。”

伦考恩的中途之家酒吧图片来源:half House/ Cavendish Press (Manchester) Ltd)

“当警察到达时,马和马车停在中途之家的旁边。一名警官走近那匹马和在马和马车附近的被告。他承认他是那匹马的主人。据说他爱争辩,不愿提供细节。他向警方承认喝过酒。他说话含糊不清,站不稳。

警方怀疑他喝醉了。因此,他因醉酒骑马而被捕。”被捕后对埃文斯进行了搜查,警察发现了一些供个人使用的大麻。”

法庭书记员在谈到有关醉酒骑马的立法时说:“这是一项可以追溯到很久以前的普通法罪行。这是一个经济处罚的问题。”法官对埃文斯因持有大麻罚款80英镑,但没有对醉酒骑马进行单独处罚。他还被要求支付32英镑的附加费和85英镑的诉讼费。

《许可法》第12条详细说明:“任何人在任何高速公路或其他公共场所,无论是否建筑物内,醉酒时犯有骚乱或扰乱治安的行为,或在任何高速公路或其他公共场所负责任何马车、马、牛或蒸汽机时醉酒,或在拥有任何上膛的枪支时醉酒,可被逮捕,并可处不超过四十先令的罚款,或由法院酌情决定判处监禁,刑期不超过一个月,但须作苦役或不作苦役。凡法院因任何人不缴付本条所规定的任何罚款而将其投入监狱,法院可命令将其监禁并强制劳动。”